鄂托克旗第二人民医院关于遴选
病理诊断能力与技术服务合作项目的公告
一、项目基本介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促进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纲要(2019-2022年)》进一步发挥社会办医机制灵活、贴近群众的优势,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全科医疗、专科医疗、第三方医技服务、康复、护理等机构与公立医院协同发展。
鄂托克旗第二人民医院病理科设备和场地已按照二级综合医院的评审要求进行配置和建设,受病理诊断及技术人员短缺影响导致医院在开展新项目时受限。为了提高病理科对临床的服务能力,促进医院临床业务的发展,拟通过遴选第三方机构协助医院提升病理诊断能力和服务水平。现对符合条件的第三方病理检测机构进行公开遴选洽谈。
二、技术合作目标
1.医院提供病理检测所需设备、场地、水、电、暖、网络、照明、办公设施和用品、污水废液污物处理、安保、房屋装修、维护与维修等基础设施。
2.第三方病理检测机构在医院现有设备的基础上通过AI智能辅助诊断技术、数智化病理科信息管理系统、国家卫健委数字病理远程诊断和质控平台,提供病理基础业务开展和新项目、新技术平台建设需要。免费安装包含软硬件设施、端口对接等工作。服务期内第三方病理检测机构提供的软件,维护费由第三方病理检测机构负责。合同期满后病理远程诊断平台归第三方病理检测机构所有。
3.合作双方共同成立项目运营小组:医院主要负责科室日常行政、人员管理、收费管理;第三方病理检测机构负责设备、技术管理、质量控制及配合医院做好科室全面管理工作。
4.第三方病理检测机构提供远程病理平台及病理专家定期到医院实地帮扶支持,解决疑难病理会诊。协助满足常规细胞学检测、组织病理诊断、冰冻切片、免疫组化、分子病理等诊断需求。
5.合作期间,由第三方病理检测机构派出的病理诊断医师和技术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绩效奖励、差旅补助等费用由第三方病理检测机构负担;医院派出的人员,相关费用由医院负担。病理科业务所需的试剂、耗材由医院按照相关规定统一进行采购、管理、核算。
三、技术支持
双方合同约定
四、收益分配、合作年限及支付方式
1.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服务项目规范与价格》标准由医院统一进行收费。第三方病理检测机构向医院收费:TCT收费不高于最高限价的34%;病理组织收费不高于最高限价的58%,每增加1个蜡块支付第三方病理检测机构最高限价50%;术中冰冻收费不高于最高限价的85%,每增加1个冷冻块支付第三方病理检测机构最高限价80%(注:若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
2.为了保证医院病理科业务稳步发展,病理专业人员逐步配置,病理诊断结果及时高效准确,合同履行期限为3年,并实行一年一签合同。第三方病理检测机构上一年度按要求履行合同中各项服务内容,无任何违约情况,双方无异议,且本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相对固定、价格变化幅度小,医院将根据本次采购结果与其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3.结算方式:医院在次月的10日(节假日可以顺延)前配合第三方病理检测机构,对当月病理诊断数据及金额进行确认,第三方病理检测机构按实际结算金额开具正规发票给医院,医院在收到发票后30日之内将上月全部结算款汇至第三方病理检测机构指定账户,如院方逾期付款,每日按欠款额的1‰计算滞纳金,逾期超过六十天,第三方病理检测机构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究医院违约责任。
五、质量要求
1.服务响应:第三方病理检测机构保证按国家病理诊断规范进行操作,按照规范流程进行标本保存、运输与检查诊断,并对标本的病理报告承担相应的责任。
2.紧急情况响应:若医院冰冻切片平台因故不能正常运转,第三方病理检测机构需派遣专家到达医院现场进行病理诊断,解决紧急需求,响应时间≤12小时。
3.合作期内,病理制片质量和病理诊断结果由第三方病理检测机构负责完善提升,由第三方病理检测机构导致的医疗纠纷,由第三方病理检测机构负责并承担赔偿责任。(由医院工作人员工作疏漏及责任除外)
4.诊断报告出具时间:第三方病理检测机构收到合格样本后,快速冰冻病理学检查30分钟内出报告;常规组织病理诊断24小时内出报告;疑难病理会诊48小时内出报告;阳性结果的报告,需经过复查才能出报告,但出报告时间不超过72小时。免疫组化和特染,如遇特殊情况医院病理科无法开展诊断,第一时间送至第三方机构总部进行诊断。
5.第三方病理检测机构提供病理科标准化流程建设和质量控制体系建设指导服务,确保病理科达到二甲医院等级评审要求。
6.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服务支持:第三方病理检测机构协助搭建病理质量控制体系;协助处理质控事件;支持科室开展相关项目通过室间质控。
7.报告时间延迟造成投诉纠纷由第三方病理检测机构承担相应责任。三次以上延迟报告的,医院有权利提出赔偿。
8.第三方病理检测机构对医院送检的合格样本结果负责,对于按照第三方病理检测机构要求取材的合格样本,若因第三方病理检测机构原因导致检测结果存在问题,由第三方病理检测机构承担相应责任。
9.第三方病理检测机构应按医院业务工作需要合理调整工作时间,在接到医院的工作任务时应当及时响应,响应时间最迟不得超过三小时。
10.第三方病理检测机构应保证其用到本项目的专利、技术是其合格持有,且享有处分权,若因实施本项目的专利技术产生的侵权纠纷,医院有权向第三方病理检测机构追究责任,并向第三方病理检测机构索赔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并有权单方终止本项目合同。
11.病理检验服务项目质量要求:
①误验例数:每季度不高于1例;
②漏检例数:每季度少于1例缺项;
③及时率:每季度大于99.5%;
④误报率:每季度不高于2例;
⑤检测标本丢失、运送错误(次数累计/年):每季度不高于1%;
⑥危急值报告率和及时率达到100%。
六、提供遴选资质材料明细
遴选第三方病理检测机构提供资质明细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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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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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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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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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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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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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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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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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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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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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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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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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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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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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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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问:公告即日起,报名期限为5个工作日,即2025年7月21日—2025年7月2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2.地点:鄂托克旗第二人民医院采供科
3.方式:现场报名或将相关资料密封寄送至医院采供科。有意向参与本项目遴选的检测机构请于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资质明细递交我院单位。
八、遴选会议时间及地点
根据甲方工作实际安排。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名称:鄂托克旗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棋盘井镇生态公园北门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477--6485999
鄂托克旗第二人民医院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