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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第二人民医院医用空气加压氧舱报废残值处置询价公告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6/5/11 8:00:00 【返回】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鄂托克旗第二人民医院将对本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请潜在供应商认真阅读本文公告内容,并按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本次公告在“鄂托克旗第二人民医院官网“http://eqdeyy.org.cn/l”上发布,请各申请人留意,采购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公告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一、询价内容

鄂托克旗第二人民医院现就院内报废的1套医用空气加压氧舱,开展报废残值公开询价处置工作,诚邀符合资质的回收服务单位参与本次询价响应。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鄂托克旗第二人民医院所属资产报废残值处置询价服务项目。

(二)采购方式:院内自主询价。

(三)最低限价:本次资产残值处置最低限价为1.364万元,响应报价低于该限价的,视为无效响应。

(四)资质要求: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资质,具备医用报废设备合规回收、处置能力,严格遵守行业规范及环保处置相关规定。

(五)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核,资格不合格的,其响应文件按废标处理。

三、付款方式

本项目付款相关事宜,由采购人与最终成交供应商在服务合同中另行约定。

四、响应材料要求

响应供应商需真实、完整提交以下资料,所有材料复印件需清晰有效,全套资料均加盖单位鲜章,资料不全、无效的视为响应失败:

(一)加盖单位公章的项目报价单1份;

(二)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三)加盖单位公章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1份;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名要求及相关安排

(一)报名及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5月11日8:00至2026年5月16日17:30,逾期递交一律视为无效响应。

(二)报名及递交方式:本次询价仅接受纸质文件邮寄递交,不接受线上报价、现场递交、邮件传输等其他方式。

邮寄地址:鄂托克旗第二人民医院采购办公室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5048748291

特别说明:供应商未按本公告要求的内容、格式、时限、方式提交响应材料,造成报名失败、响应无效的,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开标时间及方式

本次项目开标时间、地点由我院根据工作安排自主确定,后续事宜将另行通知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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